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做好我校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依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以上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二、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运动训练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体操、技巧、艺术体操、举重、摔跤(自由式)、高尔夫球、跆拳道、攀岩;

招收一 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足球(十一人制)、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水球、跳水、垒球、棒球、曲棍球、柔道、拳击、射击、射箭、空手道、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跳台滑雪、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招收一 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中国式摔跤。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总计划:880人。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保送录取运动员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四、报名与考试

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考试安排及要求见《2024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

五、录取原则

1.在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分计算,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2.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持有一 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分男女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分男女录取;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它项目不分男女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保送录取优运动员

申请我校保送录取的运动员具体要求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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